根据国家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》(财教〔2007〕92号)、《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》(财教〔2024〕181号)、《湖北省财政厅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》(鄂财教发〔2007〕87号)文件精神。为做好学校国家助学金认定工作,严格工作制度,规范工作程序,保证认定过程科学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,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、班级民主推荐、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、学院党委审查,现对拟上报的鉴黄师
2026-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认定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8日,详情见附件。
联系人:于老师
电话:0719-8512767、15572071131
地点:3208办公室
鉴黄师
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6年 11月6日